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覆水難收的意思

覆水難收解釋 / 覆水難收是什麽意思

注音 ㄈㄨˋ ㄕㄨㄟˇ ㄋㄢˊ ㄕㄡ
拼音 fù shuǐ nán shōu
簡體 覆水难收  
相似詞/近義詞 破鏡難圓
相反詞/反義詞 破鏡重圓
解釋 已經潑出去的水很難收回。典源一說為姜太公妻馬氏因不堪貧而求去,直到姜太公富貴又來求合,太公取水潑地,叫她取回。事見王楙《野客叢書.卷二八.心堅穿石覆水難收》;一說為漢朱買臣未當官時,家貧賣柴度日,其妻求去,後得官,卻求復婚,朱潑一盆水,如他收得回來,才允婚。但典故來源不明,而後人多據此傳說編為戲劇和小說。後比喻離異的夫妻很難再復合或既定的事實很難再改變。宋.張孝祥〈木蘭花慢.紫簫吹散後〉詞:「念璧月長虧,玉簪中斷,覆水難收。」也作「反水不收」、「水覆難收」。
詳細解釋
  • 《後漢書·何進傳》:“國家之事,亦何容易!覆水不可收。宜深思之。”後以“覆水難收”喻事成定局,難以挽回。 唐 李白 《妾薄命》詩:“雨落不上天,覆水難再收;君情與妾意,各自東西流。” 宋 張孝祥 《木蘭花慢》詞:“念璧月長虧,玉簪中折,覆水難收。” 明 劉基 《採桑子》詞:“人間無限傷心事,覆水難收。風葉颼颼,只是商量斷送秋。” 清 秦黌 《<四弦秋>題詞》:“覆水難收感舊遊,夢醒江上 楚 天秋。”亦作“ 覆水不收 ”。 晉 潘岳 《傷弱子辭》:“葉落永離,覆水不收,赤子何辜,罪我之由?”
  • ◎ 覆水難收 fùshuǐ-nánshōu[spilt water can’t be gathered up;what is done cannot be undone;it is hard to get it back again;water poured on the ground cannot be recovered] 倒在地上的水難收回來。比喻事成定局,無法挽回(多用於夫妻離異) 成媒不說,覆水難收。——《敦煌變文集》
  • 比喻既定的事實很難再改變。 【造句】為人處事當謹言慎行,否則覆水難收,後悔莫及。
  • 已經潑出去的水很難收回。典源一說為姜太公妻馬氏因不堪貧而求去,直到姜太公富貴又來求合,太公取水潑地,叫她取回。事見王楙《野客叢書.卷二八.心堅穿石覆水難收》;一說為漢朱買臣未當官時,家貧賣柴度日,其妻求去,後得官,卻求復婚,朱潑一盆水,如他收得回來,才允婚。但典故來源不明,而後人多據此傳說編為戲劇和小說。後比喻離異的夫妻很難再複合或既定的事實很難再改變。宋.張孝祥〈木蘭花慢.紫簫吹散後〉詞:「念璧月長虧,玉簪中斷,覆水難收。」也作「反水不收」、「水覆難收」。
  • 修訂本參考資料:已經潑出去的水很難收回。典源一說為姜太公妻馬氏因不堪貧而求去,直到姜太公富貴又來求合,太公取水潑地,叫她取回。事見王楙˙野客叢書˙卷二十八˙心堅穿石覆水難收;一說為漢朱買臣未當官時,家貧賣柴度日,其妻求去,後得官,卻求復婚,朱潑一盆水,如他收得回來,才允婚。但典故來源不明,而後人多據此傳說編為戲劇和小說。後比喻離異的夫妻很難再複合或既定的事實很難再改變。宋˙張孝祥˙木蘭花慢˙紫簫吹散後詞:念璧月長虧,玉簪中斷,覆水難收。亦作反水不收、水覆難收。
  • 05.《初刻拍案驚奇.卷二九》:「如此才人,足為快婿。爾女已是覆水難收,何不宛轉成就了他?」
  • 04.宋.柳永〈八六子.如花貌〉詞:「已是斷絃尤續,覆水難收。」
  • 03.唐.駱賓王〈豔情代郭氏答盧照鄰〉詩:「情知唾井終無理,情知覆水也難收。」
  • 02.《敦煌變文集.卷五.伍子胥變文》:「王乃面慚失色,羞見群臣:『國相,可不聞道,成謀不說,覆水難收;事已〔如〕斯,勿復重諫!』」
  • 01.宋.王楙《野客叢書.卷二八.心堅石穿覆水難收》:「若言離更合,覆水定難收。」(源)
  • 釋義 已經潑出去的水很難收回。比喻離異的夫妻很難再複合。#典出宋.王楙《野客叢書.卷二八.心堅石穿覆水難收》。後亦用「覆水難收」比喻既定的事實很難再改變。△「反水不收」典源#宋.王楙《野客叢書.卷二八.心堅石穿覆水難收》1>又言覆水難收。案:姜太公2>妻馬氏,不堪其貧而去,及太公既貴,再來。太公取一壺水傾3>於地,令妻收之。乃語之曰:「若言離更合,覆水定難收。」 (1) 典故或見於《後漢書.卷六九.竇何列傳.何進》、《喻世明言.卷二七.金玉奴棒打薄情郎》。(2) 姜太公:呂尚,字子牙,周朝東海人,生卒年不詳。本姓姜,其先封於呂,從其封姓,故稱為呂尚。周初賢臣,年老隱於釣,周文王出獵,遇於渭水之陽,相談甚歡,曰:「吾太公望子久矣。」因號太公望。載與俱歸,立為師。後佐武王克殷,封於齊,後世稱為姜太公。亦稱為呂望、姜尚。〔參考資料〕 ■《後漢書.卷六九.竇何列傳.何進》苗謂進曰:「始共從南陽來,俱以貧賤,依省內以致貴富。國家之事,亦何容易!覆水不可收,宜深思之,且與省內和也。」進意更狐疑。紹懼進變計,乃脅之曰:「交構已成,形埶已露,事留變生,將軍復欲何待,而不早決之乎?」進於是以紹為司隸校尉,假節,專命擊斷;從事中郎王允為河南尹。紹使洛陽方略武吏司察宦者,而促董卓等使馳驛上,欲進兵平樂觀。太后乃恐,悉罷中常侍小黃門,使還里舍,唯留進素所私人,以守省中。諸常侍小黃門皆詣進謝罪,唯所措置。■《喻世明言.卷二七.金玉奴棒打薄情郎》那名臣姓朱,名買臣,表字翁子,會稽郡人氏。家貧未遇,夫妻二口,住於陋巷蓬門。……買臣賣柴回來,其妻勸道:「你要讀書,便休賣柴;要賣柴,便休讀書。許大年紀,不痴不顛,卻做出恁般行徑,被兒童笑話,豈不羞死!」……買臣見其妻決意要去,留他不住,嘆口氣道:「罷,罷,只願你嫁得丈夫,強似朱買臣的便好。」其妻道:「好歹強似一分兒。」說罷,拜了兩拜,欣然出門而去,頭也不回。……買臣教請他後夫相見。不多時,後夫喚到,拜伏於地,不敢仰視。買臣大笑,對其妻道:「似此人,未見得強似我朱買臣也。」其妻再三叩謝,自悔有眼無珠,願降為婢妾,伏事終身。買臣命取水一桶,潑於階下,向其妻說道:「若潑水可復收,則汝亦可複合。念你少年結髮之情,判後園隙地,與汝夫婦耕種自食。」其妻隨後夫走出府第,路人都指著說道:「此即新太守夫人也。」於是羞極無顏,到於後園,遂投河而死。典故說明姜太公本名姜尚,周朝時人,富才學且通兵法,但懷才不遇,生活窮困。妻子馬氏見他年紀大又沒有成就,於是棄他而去。有一天,姜尚在渭水旁巧遇出外狩獵的周文王,兩人相談甚歡,文王極為賞識他,要他協助一統天下的大業,那時姜尚已是八十歲的高齡老翁了。後來,姜尚果然幫助文王之子武王滅了商紂,立下大功,得到齊地作為封邑。姜尚顯貴之後,前妻馬氏請求複合,姜尚不肯原諒她,便取一壺水傾倒在地,要馬氏把水收回壺中,並說:「如果當初你那樣的離開,今日都還能複合,那麼倒在地上的水,就一定能再收回壺裡!」但地上的水根本無法收回,馬氏也只好死了這條心。後來這個故事被濃縮成「覆水難收」,用來比喻離異的夫妻很難再複合,或既定的事實很難再改變。《喻世明言.卷二七.金玉奴棒打薄情郎》也有一段類似故事。據載,漢代名臣朱買臣出生貧寒,以砍柴維生。但他很愛讀書,連挑柴擔時都手不釋卷。他的妻子嫌他窮而且沒出息,於是堅決求去,朱買臣也只好由她。後來,朱買臣終於在五十歲那年當上會稽太守。就任途中,他突然在一群雜役裡發現前妻和她的現任丈夫。前妻見到了他,悔恨交加地跪在地上,求他將自己重收為婢妾。朱買臣命人取來一桶水潑在臺階下,對她說:「如果能把這桶水收回,我們才有複合的可能。」前妻感到無比的羞愧,於是便投河自盡了。而又另有學者以為「覆水難收」一語應源自《後漢書.卷六九.竇何列傳.何進》。據載,漢靈帝死後,劉辯即位,舅父何進為輔政大臣。何進為鞏固自己的地位,與袁紹密謀想殺盡朝中宦官,其弟何苗勸他:「覆水不可收。宜深思之。」意思是說:「你做的決定就像潑出去的水,是不可能再收回的,因此你要深思熟慮啊!」後來何進果然失敗,反被宦官用計殺害。在此,「覆水不可收」指的是既定的事就難以改變,語義不同於前兩個故事中的「覆水難收」。書證
  • 【覆水難收】類似詞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