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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官名。《周禮·秋官》有司儀,負責接待賓客的禮儀。 北齊 有司儀署, 隋 唐 因之,屬鴻臚寺,掌凶禮喪葬之事。 宋 以後不設。 明 代之司儀主管陳設引奏禮儀, 清 廢。參閱《通典·職官八》、《明史·職官志三》。2. 舉行典禮時報告進行程式的人。 吳晗 《哭公樸》:“拿了通電宣言的底稿,到處奔走,邀約簽名的有 公樸 ,辦印刷、分發的有 公樸 ,主持《民主週刊》的有 公樸 ,有些會場中當司儀的還是 公樸 。”3. 謂舉行典禮或大會時報告進行程式。 陳殘雲 《山谷風煙》第三九章:“他代表工作隊,按著主席團的佈置,負責大會的司儀。”◎ 司儀 sīyí[master of ceremonies] 報告典禮或大會的進行程式的人W. G. Raffe《Dictionary of the Dance》1964.--作者:高麗娟 職稱。此詞古希臘文為「Korekhus」,是「儀典主持」角色。在古希臘,此人物產生方式來自選舉,通常會以候選人的財富為衡量標準,但被選中後,則以此職為服務社群為目的。「司儀」負責督導整個特定宗教慶典之安排與進行,甚至支付此典禮的一切花費,還要花時間訓練合唱隊(choroi)。此職雖稱屬業餘性質,但擔任者實質需有詩人的涵養,且兼有表演製作之實務能力。典禮或會議中報告進行程式的人。 【造句】大家就座完畢後,司儀宣佈典禮正式開始。 職官名。《周禮》秋官之屬,掌理接待賓客的禮儀。北魏置司儀官,北齊改司儀署,隋唐沿置。在典禮中贊禮及報告進行程式的人。 |